2021年,我國要認真總結此前的經驗和有利措施,確保煤炭消費保持在下降的通道上,為2020~2030年經濟社會可持續、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。
嚴控煤電和現代煤化工行業的煤耗增量。現代煤化工項目要充分考慮市場需求,補足短板,謹慎審批新的煤化工項目,暫停審批煤制燃料項目(煤制油、煤制氣)。2021年現代煤化工的煤耗增長率預計將放緩到15%以下。
加大高耗能產業去產能力度和擴大去產能覆蓋范圍減少煤耗存量。從地方層面來推動去產能工作,鼓勵跨省之間采用市場交易方式進行產能置換和交易。在提前完成“十三五”鋼鐵、煤炭去產能目標的基礎上,及時調整制定更高的去產能目標任務。擴大去產能覆蓋范圍,納入建材、化工、石化和有色金屬等主要用能行業。政府應該鼓勵行業自發的去產能行動,另外要酌情減少高耗能產品的出口量。
狠抓節能不放松。繼續以國際領先水平為標桿,從結構節能、技術節能、管理節能等方面繼續深挖潛力。深度挖掘跨部門、跨區域的工業余熱作為清潔取暖的替代能源。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措施,推動電力節約、高效、有序、智能利用,力保各行業的單位產品和產值的煤耗下降。